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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路工程变更分为哪几类?+ 查看更多
公路工程变更分为哪几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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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2-19 15:51
一、工程变更的定义
凡对合同文件、设计图纸(含已批准的施工图)涉及的各种工程的形式、位置、尺寸、数量、质量及标准进行修改或改变,均称为工程变更。
二、工程变更的提出 承包人、监理和业主三方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变更。工程变更经相应程序申报、批复后,应出具变更图纸,以便工程实施和竣工资料的整理。
施工图设计变更经业主审批后,承包人可依据设计变更图纸施工,进行变更计量支付。
三、工程变更提出的条件和原因 1、设计有明显错误,遗漏或违反国家、行业技术标准及各类技术规范。
2、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原因(地质、水文、地形)发生变化。
3、保持或提高设计标准,降低投资或增加不多,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可节约用地,缩短工期效果明显者。
4、原设计欠合理或原设计数量与实际发生偏差。
5、由于地方水系、地方通行、工程地质条件等方面不可预见的原因,必须变更设计。
6、因文物、环保、农田、水利、工矿等部门提出的特殊要求,对局部工程进行变更。
7、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要求。
8、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无意间造成工程缺陷,业主和监理不得不发出变更。
9、采用新工艺、新技术、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、工效和促进工程技术进步,不增加工程造价者。
10、其他特殊情况
四、工程变更的分类 1、小变更
(1)涵洞(人机孔)位置、交角、进出水口形式、涵洞标高、基础埋置深度及明挖基础基底处理。
(2)排水系统中边沟、截水沟、急流槽等位置、长度、纵坡、断面尺寸的变化。
(3)工程数量的核实确定和增减,路基工程个别不良地质地段的砂砾,碎石垫层处理。
(4)其他每一项工程增减在2万元以内(含2万元)的小变更。
2、一般变更
(1)路基开挖后,土石分界线与原设计不符的变更。
(2)小桥、人行天桥及通道位置、交角、进出水口形式,接线工程,基础埋置深度的变更及其明挖基础基底处理。
(3)挡墙、护坡、护岸及导流堤等调治构造物的长度,基础埋置深度的变化及其基底处理。
(4)单项工程采用新工艺,新技术等产生的变更。
(5)其他一般性质的变更和小变更所列变更一次变更增减金额在2万元以上,10万元以下(含10万元)。
3、重要变更
(1)路线复测原设计地面高程发生变化。
(2)路线长度500米以内平面、纵面指标的变化。
(3)改变局部路基横断面形式。
(4)变更挡墙、护坡、护岸及导流堤等调治构造物的结构形式及平面位置。
(5)变更大、中桥基础深度,中桥桥位、桥型、跨径和局部结构。
(6)变更局部段落路面结构形式、厚度。
(7)路基软土处理的范围,设计方案及数量的调整。
(8)沿线主要设施及特殊工程,如互通,隧道等工程的改变或增减,交通工程重大改变。
(9)一般变更中所列各项变更内容,其一次变更金额在10万元以上,50万元以下(含50万元)者。
4、重大变更
重要变更以外的各类变更,其一次变更金额在50万元以上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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